云,他是一壶春酒庄的老板,有一次他去金堂酒店吃饭,正巧那天主厨出了新品菜——栗子烧羊骨。因初期口味必然会有所欠缺,尽管如此,实际上也受到不少顾客的好评,谁想到刘云因那点瑕疵,回头就在美食点评杂
刘云是别家饭店的老板,地位再高跟经理也没什么关系,倒是那位瀚溪酒楼的主厨王瑰,曾品尝过她所做的‘蟹肉烧麦皇’,应该留给对方了一些印象。 之前经理来给客人买包仔粿,恐怕那位客人便是对她有些印象的